大屯完小护校协议为了学校的校产和师生安全,构建友好平安的校园,深州市大屯镇大屯村委会特聘任村民***为大屯完小护校人。经甲乙双方商议,特拟订如下协议:甲方:深州市**镇**村委会(村委会签名盖章)乙方:(护校人签名)第一条:甲方权利:甲方将学校所有财产交由乙方负责看守。在此期间,凡学校财产发生被盗现象,甲方有权利根据情节及损失程度等规定乙方进行合理赔偿。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并予以合适的生活补助。第二条:乙方权利:乙方有向甲方规定提供住宿的权利,并规定甲方将有关宝贵物品相对集中的权利,以及规定甲方准时支付生活补助的权利。义务:1.乙方听从甲方有关安排,并及时将平常及节假日期间学校的有关状况向学校汇报。看守好学校的一切财产,并对丢失的财物进行合理赔偿。2.乙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村委会安全培训。3.乙方要安全用电,不许私自接电线,不许使用电褥子等轻易引起触电着火的用电器,用电及改接线路需向学校申请,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安排。4.乙方在学校如发生心脏病、心肌梗死、血栓、脑溢血等突发重大疾病,自己治疗,费用自理,与学校、村委会无任何连带责任。如在护校期间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死亡,亲属不得向学校提出任何规定,不得借此阻碍学校的正常工作。5.乙方在护校期间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发生丢失、着火等状况责任自负。6.乙方在护校期间不得私自外借公物,不得出租学校场地,不得汇集外来人员从事非法活动。乙方保护好学校水源,使用后及时上锁。7.乙方自负自己人身安全责任。8.乙方在护校期间做到24小时不离人,不得饮酒误事,保证校产安全,并对校产安全负全责。附:甲方负责人电话:***乙方电话::***学校负责人电话:****报警电话:***阐明: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完小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即失效。深州市**镇**村委会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