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服务协议协议编号:签订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主办方:承接方:贵州亚威特会展服务有限企业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与承接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通过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信守。第一条主办方委托承接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⒈会议名称:⒉参与总人数:500人。第二条会议服务的时间及接待规定:⒈会议时间:从年8月4日时至年8月8日18时止⒉服务规定:⑴以会议定点服务文献的详细规定及承接方文献的详细承诺为准。⑵附加条款:第三条会议服务结算方式:⒈协议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叁仟元整)⒉在承接方根据协议规定完毕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将发票(及其复印件)交由主办方签字盖章后,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承接方。第四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也许的,可以解除本协议:⒈发生不可抗力;⒉政治、法律原因第五条双方确定,按如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⒈主办方无理拒绝按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接方召开会议,主办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步支付给承接方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⒉承接方无理拒绝主办方按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承接方召开会议,承接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步支付给主办方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⒊其他约定:第六条协议争议的处理: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如下第1种方式处理:⒈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⒉依法向主办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主办、承接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本协议经主办、承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九条本协议所附之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主办方:承接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