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1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快捷酒店旁门面,经营用途饭店
2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3年
自年7月10日起至年7月10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
1每7月10日-7月10日租金额为:贰万肆仟元人民币(¥24000元)
7月10日-7月10日租金为26000元,7月10日-7月10日租金为28000元
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7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4
1乙方每月用电量按照电费每度1元乘以实际度数,水费2
5元每吨乘以实际吨数缴纳给甲方,不得拖欠
2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协议解除、终止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有关规定5
1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乙方不得从事除餐饮饭店以外的项目,不得聚众赌博、斗殴,如违反导致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2因不可抗力(如都市规划拆迁、自然灾害等现象)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对应赔偿
3甲方原先内部已经有装潢,如遇都市规划拆迁,乙方无条件撤出场地,一切拆迁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6
1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构造,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构造;乙方应爱惜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7
1协议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协议,已缴纳的房屋租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8
1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3日内交还该房屋,并将寄存的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