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1总则1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扩)建工程
2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化,可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相应的验收组织、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3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殊要求外,采用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已颁发执行的标准
“批准”文件是指按照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批准
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在验收时应以此对照检查
4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并主持验收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2基本规定1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2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4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在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为了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再次强调应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5本着分工明确、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合
6提供资料是指需要分发给所有验收工作组组员或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7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是为了更好的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3单位工程验收1光伏发电工程按照大纲审查会讨论结果,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