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运送协议14篇货品运送协议1(一)公路货运协议的概念及合用条件1.公路货运协议的概念公路货运协议是指货品托运人与公路运送承运人,就用汽车运送方式将托运的货品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对应酬劳,所到达的明确互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公路货运协议的合用条件(1)我国国内经营公路货品运送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运协议。(2)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运协议。(3)签订公路货运协议的承运人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营业执照。(4)军事运送,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品联运,另行规定。(二)公路货运协议的重要条款公路货运协议的重要条款包括:(1)货品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原则托运人必须如实填写,货品名称不得谎报。需要阐明货品规格、性质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在公路货运协议中必须明确规定运送货品的实际数量,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度量衡制度确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货品数量的计量措施,凡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约定。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在协议中写明交货数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减量等。货品重量应以公斤为单位证明。在公路货运协议中,当事人应根据货品的性质、重量、运送种类、运送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选择包装种类,如“木箱”、“麻袋”等。有国家包装原则或部包装原则的,按国标或部原则(专业原则)规定;无统一原则的,按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暂行原则加以规定。(2)货品起运和抵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在公路货运协议中,托运人应完整精确地填写货品发运地和货品运送地的名称,其所属的省、市、自治区名也应清晰明确,收发货人的名称,是指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的完整名称。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地址,即收货人或发货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发货人在发送货品时,应详细填写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3)运送质量及安全规定需要运送的货品,要根据其性质、运送距离、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合的包装、以及符合原则的车辆,以保证运送质量,减少运送途中的损失。为了运送安全,对于需要特殊照顾的货品,须派人押运。需要特殊照顾的货品,是指活动物、需要浇水运送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送的货品以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货品。(4)货品装卸责任和措施由发货人组织装车的货品,应按有关规定的装载技术规定装载,并在约定的时间装载完毕。发货人组织装货时,应认真检查货车的开体、车门、车窗盖、阀等与否完整良好、有无机修告知或通行限制,车内与否清洁,与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毕装货任务。收货人组织卸货时,应清查货品在途中的损失量,并按有关技术规定卸货,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全卸货。发货人对货品装车时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收货人对在货品卸车时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5)货品的交接手续为保证收货人及时领取所运货品,发货人应将领取货品的凭证及有关单据及时交给收货人,并告知其按运到日期,到货品运达地点领取货品。收货人领取到货品后,应告知发货人。(6)批量货品运送起止日期(7)年、季、月度协议的运送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送计划的最大限量托运人在交运货品时,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以文书、表式或电报等方式,向承运人提送履行协议的年、季、月度的运送计划,注明提送期限和运送计划的最大程度,作为运送协议的构成部分。(8)运杂费计算原则及结算方式一般公路货运协议的运杂费由协议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9)变更、解除协议的期限提起变更或解除运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则应在协商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作默认。由规定变更或解除运送协议的当事人提出答复期的,应予以对方必要的准备和考虑的时间。(10)违约责任(11)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三)公路货运协议当事人的义务1.承运人的义务(1)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毕运送任务。(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