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出租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甲方同意将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庙镇合准路边一套门面房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店面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凭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4000(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元);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一个月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
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