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运送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双方:甲方:佛山市南海甘力木业有限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货品运送管理规定,为保证运送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互相合作行为,甲乙双方通过充足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就乙方长期为甲方产品运送事项到达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我司运送业务,运送货品重要为甲方自产产品、外购自提原材料、设备等;乙方应在运送时间及运送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规定,并根据甲方的运送安排,保证运送服务质量;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送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准时按质按量完毕道路运送任务,并对甲方的运送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并承担所有风险;3、运送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协议附件I《运送价格表》内容执行,协议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变化运送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第二条:风险保证金1、乙方承担货品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品时起,至货品抵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订协议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6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在合作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或末给甲方导致损失时,甲方在协议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
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协议
如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价格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品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企业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品
第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6月1日至5月30日止
第四条:运送地点、价格见本协议附件I:《运送价格表》第五条:运送服务管理规定及事项约定1、乙方接受甲方运送委托时,根据甲方安排负责向甲方有关客户收款,如乙方出现不积极收款或不积极向甲方有关人员汇报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作出如下惩罚:1):出现第一次时,甲方可暂停乙方3天货品运送或罚款500元作为违约金处理,从应付乙方运费是扣除
2):出现第二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