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装饰工程有限企业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店铺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2
施工面积总计平方米
施工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店铺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包工包料)
估计工程动工日期:08月01日,估计工程竣工日期:08月20日
工程总天数:贰拾天
(实际开始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第二天起计算,装修期间若接到物业规定停工,工期对应顺延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肆万玖仟元人民币(小写:¥49000
00元整,含垃圾清运及材料运送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店铺装潢工程项目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规定1
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及符合XX广场物业有关规定
工程验收原则:工程按设计原则所有施工竣工,报物业审批竣工后,双方现场检视验收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协商确认无误并报物业批复后再施工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本工程所有装修材料、广告灯箱、施工用品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提议权
第四条:付款方式1
付款方式:采用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1)协议签订时付协议价款的10%,取整共¥:5000
00元整;(2)当实际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协议价款的70%,取整共¥:35000
00元整;(3)剩余玖仟元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工程尾款含贰仟元人民币装修押金,若装修期间发生物业惩罚押金扣款则从工程尾款中扣除对应金额,如无则足额竣工结算付款)2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