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有限企业销售协议(基酒合作类)企业协议编号()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置甲方产品等有关事项到达如下协议:一、合作项目1、乙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甲方向乙方提供基酒和设计包装物
乙方自行包装,销售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酒类销售许可证
4、合作产品的包装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负责生产、检查上车等,并提供完善的质量检查汇报单
二、三、协议产品价格与数量1、产品规格价格序号品名规格价格(元/吨)数量(吨)货款备注1基酒2、供货价以甲方企业裸价为原则(含在甲方的上车费)
不包括运费和税费
3、甲方由于包装调整或市场现实状况变动时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一般以一年为限),则应当从正式发送调整价格告知确定的时间起,开始执行新的价格
四、结算方式1、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提货时间内提前天将协议约定货款()的预付资金汇到按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后
甲方在查询预付款到帐后天内包装完产品
2、甲方在包装完货品后,向乙方发出《发货告知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发货告知单》后工作日内把约定货款()的余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查核余款到帐后
随时准备发货
(24小时全天侯发货)3、乙方在甲方《发货告知单》后天内不付余款或不提货
甲方不再另行告知乙方
并有权对货品进行处理,不退任何货款
也不再进行补货
并视为乙方单方取消协议
五、质量规定(酒体质量与包装质量)1、酒体质量规定: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共同现场品尝的样品封样
双方共同封存样品
2、包装质量规定:发货上车前、在甲方基地由甲方发货人与乙方委托人(或委托承运人)现场检查外包装
有破损的当场更换
3、产品发到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当现场进行验收、如存在质量问题、现场进行清点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