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甲方: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地址:_邮码:_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到达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1、甲方指定乙方为在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合计套,平方米;商业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合计套,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职责,并准时完毕销售任务,无重大过错,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企业及团体销售代理
3、乙方在代理期内为本项目唯一合法销售团体
第二条合作期限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月日至年月日
在本协议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
协议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则按本协议中协议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费用承担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有关方案由乙方制定甲方负责审定后执行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酬劳;保证销售环境的整洁;乙方筹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酬劳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负责项目未开盘时前期乙方所有负责营销筹划驻场工作人员的薪资,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