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出卖人:(如下简称:甲方):买受人:(如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一、房产状况: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濮阳市范县的房产发售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房屋所有人为:,房屋共有人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因国家政策原因,该房屋暂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抵押、无担保,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并如实陈说房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状况、户型、朝向及相邻关系
二、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房产、配套设施及所有家俱、电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定金: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万元整;甲方收到定金并出具收条后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条;五、甲方同意双方进行房屋查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并于购房款交付当日进行房屋查验交付,交付完毕后,甲方书写交付证明书并将钥匙及电卡、水卡一并交给乙方,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交付之前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房屋交付的当日共同到范县公证处办理该房屋买卖的公证事宜
七、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因该房产目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条件容许办理过户手续时或后来拆迁或乙方再次转让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应免费配合;乙方应为甲方报销合理的交通费
九、违约责任1、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继承纠纷、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向乙方承担本条款第2项的计算原则承担损失
2、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如甲乙任一方未按协议的约定履行有关义务,违约方应承担协议总房价3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