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发布日期:2020-07-271总则1
1编制目的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防范煤矿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沂源县区域内煤矿企业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保障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3)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协调指挥机构在县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办公室、能源管理科负责人
2指挥小组职责(一)负责煤矿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负责煤矿事故现场的救援指挥和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协调、配合煤矿重大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援
3预防与预警3
1重大危险源管理根据我县煤炭资源储存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县内煤矿属于瓦斯矿井,煤矿自然灾害主要是:矿井顶板威胁、矿井水灾、煤尘爆炸、一氧化碳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