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如下简称“双方”)经友好协商,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律师提醒】:提议此处对协议双方主体、协议标的、协议目的进行深入明确
第一条项目名称:
(注:本参照格式可以应用于产品设计、工艺编制、测试分析、计算机程序编制、工程计算等辅助性技术服务活动)
第二条甲方的重要义务1
在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在接到乙方有关规定改善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告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3
按约向乙方支付酬劳_元,支付方式如下:(1)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酬劳总额的%;(2)协议履行完毕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酬劳余额
(注:双方可约定由乙方实报实销或包干使用等方式)(3)乙方开户银行:;(4)帐号:
4.协助乙方完毕下列配合事项:
第三条乙方的重要义务1
在年月日前完毕技术服务工作
根据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毕技术服务工
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期,应在协议生效后天内告知委托方改善或者更换;4
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断工作,并及时告知委托方;工作完毕后应偿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私自存留复制品
第四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提供的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期限为:年
第五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在履行本协议中,甲方运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毕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