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装修协议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承接方):签约地点:为规范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双方到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装饰施工项目:2、构造: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预算及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5、工程动工日期:年月日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协议附件《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经双方承认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协议签订后,甲方支付装修明细如下:自协议签订两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当工期进度过半(即年月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剩余20%的尾款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
第三条:质量规定1、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2、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是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抵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