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开封中心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开封市龙城锦绣花园A-4号楼15号车库房屋面积共29
18平方米;该房屋出租时为毛坯房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其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献,有关复印件交由乙方备存,但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不做他用
第四条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小区便利店使用
租赁期满,乙方如规定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30日之前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五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签订租期:12月20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84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9600元(大写:九千陆百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3200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4400元(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12月21日至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560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年租金总额为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租金一年一缴付甲方,于每年12月底前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间有关费用及税金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一切税金2、乙方交纳的费用:乙方应准时交纳依法应自行承担的税费(甲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