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人代表:联络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络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协议法》及有关规定,遵照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聘任协议
一、协议的类型与期限:1.本协议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协议
2.聘任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地点与工作职务职责:1.工作地点:
2.甲方聘任乙方担任企业职务
协助负责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乙方所在岗位执行8小时24天工作制(试用期可实行8小时26天工作制)
2.休息休假: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
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加班并以换休方式抵冲
四、薪酬福利: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年税后基本年薪万元(含加班及多种保险)
试用期按元/月原则发放乙方基本薪,试用期满后按元/月原则发放基本薪至年月止
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甲方按协议年薪原则补发乙方年度年薪的差额部分
2.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基本月薪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年薪按万元/年原则递增调整(递增部分的50%在年度红利奖励金中提取)
乙方月基本薪酬按年薪的1/12比例发放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轮休,但乙方不得规定甲方支付对应加班酬劳
5.乙方完毕年度保底销售目的后(年保底销售目的万元人民币,年度-年度保底销售目的按年度的%递增),甲方将企业净利润的%作为乙方管理团体的红利鼓励(管理团体由各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构成),并授权乙方分派
红利鼓励分派方案经有关部门审议会签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年度红利鼓励金分两次发放,初次发放时间为次年的1月31日,发放比例为红利鼓励的50%,末次发放时间为次年的6月30日,发放比例为红利鼓励的50%
红利鼓励一律不提前发放,如在规定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