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人代表:联络电话: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络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协议法》及有关规定,遵照合法、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特签订本聘任协议。一、协议的类型与期限:1.本协议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协议。2.聘任期限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地点与工作职务职责:1.工作地点:。2.甲方聘任乙方担任企业职务。协助负责等工作。对甲方负责。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乙方所在岗位执行8小时24天工作制(试用期可实行8小时26天工作制)。2.休息休假: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加班并以换休方式抵冲。四、薪酬福利: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年税后基本年薪万元(含加班及多种保险)。试用期按元/月原则发放乙方基本薪,试用期满后按元/月原则发放基本薪至年月止。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甲方按协议年薪原则补发乙方年度年薪的差额部分。2.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基本月薪。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年薪按万元/年原则递增调整(递增部分的50%在年度红利奖励金中提取)。乙方月基本薪酬按年薪的1/12比例发放。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轮休,但乙方不得规定甲方支付对应加班酬劳。5.乙方完毕年度保底销售目的后(年保底销售目的万元人民币,年度-年度保底销售目的按年度的%递增),甲方将企业净利润的%作为乙方管理团体的红利鼓励(管理团体由各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构成),并授权乙方分派。红利鼓励分派方案经有关部门审议会签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年度红利鼓励金分两次发放,初次发放时间为次年的1月31日,发放比例为红利鼓励的50%,末次发放时间为次年的6月30日,发放比例为红利鼓励的50%。红利鼓励一律不提前发放,如在规定的红利鼓励金发放时间前离职的,一律不享有红利鼓励金。年的年度红利鼓励金发放时间在本聘任协议终止期后一种月内。6.乙方的所有工资福利及红利鼓励,均为税后酬劳。有关个人所得税一律由甲方承担。五、社会保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协议的履行和变更: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准时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亲自完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七、劳动协议的解除: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本协议可以解除。2.甲乙双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按本协议约定进行了对应违约赔偿的,可以解除本协议。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予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未按乙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因《劳动协议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不需事先告知甲方。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且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经劳动仲裁部门确认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导致严重负面影响的;◇经劳动仲裁部门确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导致重大损害的;◇乙方同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毕甲方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协议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乙方违约赔偿和离职赔偿后,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