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任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协议
一、乙方因承包甲方号车辆,甲方聘任乙方为该车驾驶员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否则,甲方可根据内部规定进行惩罚
四、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证及证照不相符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惩罚
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乙方承担
五、协议期间,乙方因属承包经营性质,其五保一金所有由乙方自行交纳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议终止: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失的;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年龄已满55周岁,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3、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号车辆的经营权进行转让时;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导致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状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任期限内无合法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协议约定或私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任协议,并根据受损状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和他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会同县运送商务代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