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按照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和“社会管理创新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就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建立服务平台按照市、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6月下旬,我街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所长杨龙根兼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总体组织协调
同时指导街道辖区内的7个社区按照标准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加强人员保障,完善队伍阵地建设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成立“便民法律服务团”,成员由政法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各社区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志愿者
街道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办公室内悬挂上墙公示栏,对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公示,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接待群众
同1时因地制宜在辖区内的7个社区制作上墙公示栏,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相应的群众接待工作,并在其办公桌上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牌
三、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是堵塞漏洞、防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根本举措
枫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流转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工作督办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统计反馈制度及群众评价等制度,确保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在于执行
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上,不去认真抓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按照“严、精、细”要求,我们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从始到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