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聘任协议甲方(聘任单位):盛世雅歌语言艺术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李美菁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教师聘任协议期限1
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
聘任协议期满前一种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
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种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时间1
甲方可视需求与乙方协商并征求乙方同意后,调整乙方所带班级数与工作时间
乙方若有特殊状况无法进行讲课,须于课程日前一周告知有关人员,以便进行课程安排,如遇紧急状况(例如疾病、天灾等)须于课程开始时间至少3小时前告知,否则若乙方因未告知甲方导致无端旷课,乙方需赔偿甲方双倍课时费作为赔偿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按约定获得18
75元/学员/课时的讲课酬劳;2
规定甲方提供与讲课对象有关的背景资料及讲课的有关业务资料
规定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条件
乙方应准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检查作业完毕状况;保证每次课时的完整,内容的充实;认真负责努力提高学生成绩
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规定乙方按教学计划准时完毕讲课,维护讲课时的教学秩序,监督保证讲课效果
有权根据自身状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讲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应准时支付讲课酬劳:18
75元/学员/课时
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讲课要到达的目的,协助提供和讲课有关资料
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讲课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
本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
确需变更协议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
双方未到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