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时代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是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阵地,把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新世纪的位置,结合学校素质教育实际,以拓展和深化语言文字工作,需要我们深思慎行
为此,特制定我校2013年至2016年语言文字规范化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通知》、《关于全国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蓬勃发展,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二、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一)普及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是现代汉语规范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提出,在20世纪内,实现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工作用语、宣传用语、交际用语”的目标
据此,我校师生的培养目标是:学生语言应用水平全面提高,本年度毕业班学生90%以上能达到课程标准对听说读写方面的要求,能熟练认读和正确拼写音节,熟悉音序查字法;在2014年度做到92%达标,2015年度达到95%达标
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本年度100%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本年度100%达到二级乙等;学校非教学工作人员本年度100%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1、把推行普通话作为打造学校品牌的条件之一;作为对社会、对家长承诺之一;作为培养学生的目标之一
2、把“普及普通话”纳入学科教学规范之中
学校规定: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
特别是语文教师必须带头讲好普通话
学生个个都能用流利的普通话、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地进行发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