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协议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一、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企业”)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企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到达如下协议
拟设置的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企业名称:有限责任企业2、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5、经营范围:6、企业根据《企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状况企业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成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元No
:008656(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3)该启动资金重要用于企业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置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企业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企业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寄存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企业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资金余额将转入企业账户
(5)甲乙双方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而启动资金转入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该注册资本重要用于企业注册时使用,并用于企业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企业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的注册资金存入企业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一款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三、企业管理及职能分工1、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2、甲方为企业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企业的平常运行和管理,详细职责包括:(1)办理企业设置登记手续(2)根据企业运行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需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