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传真:电话: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开封分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供货方选择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置耗材数量。第二条买卖标的乙方同意向甲方购置、甲方同意向乙方发售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如下简称“货品”),但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品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第三条质量原则本协议项下货品的质量原则按下列第2、3项执行:1.本协议附件一约定的原则2.如所购货品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品,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品为甲方所规定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品,货品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品内附阐明书一致,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货品在按照货品内附阐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状况下运转良好。3.按该种货品的国标执行;无国标而有部颁原则的,按部颁原则执行;无国家和部颁原则的,按同类企业质量原则执行;没有上述原则的,则应到达该种货品一般所应当具有的使用功能和质量原则。虽有上述原则,乙方对货品另有特殊规定的,除执行上述原则外,还应按乙方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货品的运送及交货1.交货措施:由甲方负责采用合适的运送方式将货品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2.甲方交付的货品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送方式的结实包装,甲方应根据货品的不一样特性和规定采用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品安全无损地抵达交货地点。3.上述运送、包装、装卸及运送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货品在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由乙方接受前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4.本协议项下的货品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阐明、配套软件、文献等有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对的和完整的。5.上述货品及对应附属物品必须按照乙方的时限规定供货,不得无端延迟交货。乙方所需消耗材料由甲方按照乙方的告知在及时精确的把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在某些网点急需之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告知后要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把所需产品送到。详细运送及耗材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规定变更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当提前2日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私自变更交货时间或地点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规定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2日告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长的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货品接受一、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告知后1日内对货品进行接受。接受重要是对甲方所交货品与否与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订到货证明。二、签订到货证明后,如乙方发现所接受的货品数量、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合本协议约定的,应在2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除有其他相反证据证明外,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品符合本协议第二公约定。三、本协议项下货品所有权自货品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订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第六条安装及验收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品,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受货品后2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原则对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订验收汇报。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假如持续通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受货品之日起3日内货品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品: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告知之日起2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品安装。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两个工作日内)准时完毕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