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甲方(聘任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受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协议期限1、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个月。2、聘任协议期满前一种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种月书面告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会计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对的、及时、完整地填制会计凭证,做到帐目清晰,凭证齐全。2、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精确无误。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与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四条工作酬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800元/月,甲方每月6日以货币形式将上个月的工资支付给乙方。第五条工作纪律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第六条聘任协议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任协议依法签订后,协议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到达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2、聘任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聘任协议即自行终止。在聘任协议期满一种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甲方单位被撤销,聘任协议自行终止。4、经聘任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任协议可以解除。第七条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因实行聘任协议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