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协议编号:XSMDY-LLZX-签订日期:12月17日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甲方: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企业乙方:深圳市金瑞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保障双方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溪山美地园-邻里中心装修施工、供货、装运、施工、安装、维修等事项签订本协议
双方承诺将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溪山美地园-邻里中心(如下简称本项目)二、工程位置:深圳市三、工程数量:综合楼内装修工程(详见会所施工图)
第二条工程范围一、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材料装运、内装修施工、安装等施工及管理(包括工程完毕后来的维修)
二、材料及设备采购1、工程范围内所需材料,除本协议附件《材料设备配置表》中有尤其注明部分外,均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
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书面规定提供样品封存
封样方式:由乙方按《材料设备配置表》中材料排列次序,分别切割成样品固定在约宽600×长1000mm大小的五夹板上后,提交甲方保留,甲方可对封样再行拍照留档备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通过甲方签章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表》(详见协议附件三)及提交甲方的封样进行采购,材料样板照片(封样单)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成为本协议的附件
因市场原因而导致某项材料或设备无法准时采购到位,乙方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告知7天内,向乙方出具《材料调整告知单》,乙方必须根据该《材料调整告知单》将该项材料更换、替代成同等档次的其他材料;如甲方未在7天内作出书面答复,则可以视为甲方同意乙方书面告知内容
3、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同步提供原材料清单、材料产品合格证原件、质量保证书原件
如有进口材料或设备,必须提供海关、商检证明文献以及原产地证书的原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可以中断付款,且不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