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发包方:承建方: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发包人:(如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如下简称乙方)为深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项目建筑施工工程协议》基础上,根据甲方施工项目及施工现场实际状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状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协议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工程结算以本协议内容为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建筑面积:m24.构造类型:5.设计单位:6.监理单位: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施工图所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甲方指定施工项目除外)。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4.甲方交业主商品房为毛坯房,图纸已设计但不施工的项目见附件二。三.协议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1.开、竣工日期1.1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汇报>>所载日期为准。2.施工进度2.1甲方确定总工期,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工期进度安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严格执行实行。2.2乙方在协议签订后4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后来监理单位进驻工地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乙方按修改后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程施工。2.3施工工期控制节点为乙方垫资到地上五层为准,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做出各单位工程的上述竣工节点时间。3.工期违约责任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元/天予以乙方奖励,合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予以乙方奖励,但奖罚合计不超过10万元。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5.工期不顺延状况:5.1多种自然原因(如下雨、大风、高下温天气等);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原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合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妥导致设计变更以及私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6.工期延误:由如下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应对应顺延: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导致的工期延误。四.质量与检查原则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1.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规定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支付工程协议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对应返工价款。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一般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规定,另行办理有关手续。五.协议价款与支付1.协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xxxxxxxxx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毕的工程量为准。1.1协议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详细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送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竣工程及设备保护。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2.协议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如下方式计算: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经有合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经有的综合单价计算;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合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有关配套文献的规定,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