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措施》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到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甲方:乙方:第一条工程概况1.装潢施工地点: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楼指挥中心2.承包方式:整包(包工包料,不包括税金)3.装饰施工内容及规定:(1)大厅、机房、地面采用抗静电地板安装。(2)大厅机房吊顶采用铝扣板集成吊顶制作安装。(3)大厅、墙面采用铝塑板贴面制作安装。(4)大厅、机房、安装吸顶灯。(5)顶部照明布线(只用作照明),包括开关,插座,并保证质量。电线为众邦电线。(6)一楼墙面乳胶漆的修补制作,二楼的修补。(7)更换一楼和二楼的吸顶灯。(8)本次整包应含发票,不包括显示屏下的柜体。4.总价款:万元(包括辅料,人工费,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5.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付30%,材料进场后付20%,施工进度到工程的2/3时付20%,竣工后付2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附:首付款到位后二个工作日内人员、材料进场。5.工期:自2月27日动工,至3月12日竣工,工期约15天。另,如双方通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到达一致意见,则按到达的统一意见执行。第二条有关乙方职责的约定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导致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伴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状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承认)。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协议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规定乙方无条件更换。第三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1.所有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验罢手续。如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达使用的,由此导致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妥或施工工艺不妥导致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由于乙方提供材料延误,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步必须提供大体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置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送退回供应商。5.乙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第四条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原则》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原则、质量评估验收原则。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防静电地板质量中级,符合质量验收原则。并严格按照国家机房建设原则检测,否则不过关。)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络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告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防止导致整体工期的延误。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告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告知三日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