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技术名称:为使甲方所有的上述项目能尽快转化为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规定:(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1为甲方与该技术需求方就该技术的转让、许可、合作等事宜提供全程协助,直至签定《技术转让(许可、合作)协议》(如下简称技术协议)。2、在本协议签定后一种工作日内完毕对该项目进行建档、立案工作。3、在本协议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安排甲方与企业进行对接。4、负责甲方与需求方有关该项目的《技术协议》的起草和审定工作,维护甲方权益。5、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征询。6、负责《技术协议》签定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门的立案工作。(二)乙方提供的服务方式: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目并与甲方联络。2、乙方应运用自己的人才、信息等资源优势完毕双方约定的服务。3、如项目波及评估、可行性汇报、商业计划书、公证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出,甲方不需承担。(三)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规定:1、乙方应尽职尽责的完毕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2、乙方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所理解到的该项目技术关键秘密。二、甲乙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乙方应在签定本协议一日内,先向甲方支付技术资源经费3820元(叁仟捌佰贰拾元整)。然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所需前期工作经费2820元(贰仟捌佰贰拾元整)。2、甲方应提供该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告知书复印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阐明等有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3、未经乙方容许,甲方不得单方面与乙方提供的需求方接触、洽谈,乙方如安排甲方与需求方洽谈,甲方须在洽谈后将所谈状况以书面形式如实与乙方沟通。4、甲方应按照技术转让通例和需求方的合理规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保证该技术的可行性、先进性。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协议》的起草、签定和立案工作。第1页(共2页)6、甲方应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乙方进行技术对接转化的措施、内容和技巧。三、酬劳及支付方式:1、乙方获取酬劳的前提:专利技术通过转化成功后,乙方获得其应得利益。2、乙方获取酬劳的计算措施:(1)专利权转让:甲方应在获得转让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交易总额的3%(如企业方是以分期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甲方应将每期转让费实际额的3%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2)许可:1独占许可:甲方应在获得转让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交易总额的0.5%;2排他许可:甲方应在获得转让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交易总额的1%;3区域独占:甲方应在获得转让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交易总额的1.5%;4一般许可:甲方应在获得转让费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交易总额的1%;(3)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甲方应在获得股份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所占股份每年度收益总额的1%。四、违约责任:1、在甲方提供了本协议第二公约定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前提下,乙方未完毕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退还前期工作经费。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酬劳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酬劳总额的1‰,(千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五、争议的处理措施: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2、双方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六、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八、本协议手写、涂改无效。甲方:乙方:月日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