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有限企业音乐视频委托制作协议甲方:XXXXX所有限企业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条例,友好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一、协议内容: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设想,筹划节目创意方案,并以甲方终审承认的方案为蓝本,进行音乐视频制作;后期制作时由乙方设计所需视频素材,使用前发送甲方预览并确认,获得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规定,进行节目音乐视频制作。详细规定如下:高清画面(1920×1080),采访音频清晰,节目剪辑流畅、整体节奏感强。二、项目总价款及支付方式。1、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RMB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3、付款方式:甲方在节目拍摄制作完毕,并且通过甲方审核通过后30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三、违约责任:1、双方应严格按照事先约定的日程进行操作,如因甲方未及时提交约定资料、反馈意见等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可根据甲方延期时长对应顺延交片日期。如因乙方工作延误,而对甲方的整体工作进度产生影响,乙方需承担对应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例如自然灾害和战争等)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步,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在获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容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状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若未能及时告知的,延迟告知一方应当向对方承担告知延迟期间给对方导致的经济损失及延迟告知后对方因采用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措施产生的所有费用。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乙方创意及制作延迟,乙方在及时告知甲方实际状况下,经甲方同意后协议可顺延执行,乙方应继续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完毕创意及制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规定延迟创意及制作,也必须及时告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顺延执行,甲方应继续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执行协议。4、在双方书面对本合约做出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需双方同意,并赔偿对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5、本合约中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协议总价款10%的违约金。6、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初剪交付、母带交付,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四、法律权利: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准时按质完毕音乐视频。上述实行过程应合法,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制作过程纠纷、权利纠纷及其他有关纠纷,概与甲方无涉。2、由乙方创作的节目创意细化脚本、拍摄素材、资料的所有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款项后归甲方所有。3、为本协议所使用之任何资料,以及节目制作波及第三方之法律权利,乙方应事先获得该第三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私自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第三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律师费、诉讼费。4、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协议有关之任何资料,凡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五、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其他附件的形式补充其他条款。2、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日起即具法律效力。3、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甲乙企业税务信息:甲方:XXXXXXX乙方: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