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服务协议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根据《协议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议服务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服务方式1、乙方为甲方提供20人所需会议室及有关服务,包括会议室、中餐、晚餐及其他会议进行期间所需服务。2、会议日期:3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3、协议价格房型协议价数量合计原则双人间289元/天10间2890元用餐形式原则人数合计自助餐50/天20人元会议名称场地费数量合计元/天2天4000元4、费用总计:¥8890.00(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玖拾元整)。二、结算方式1、转账支付:在会议服务开始30日前,由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所有费用。2、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三、其他约定1、甲方支付会议服务所需费用,除经甲方确认的明确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以外,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甲方参会人员会议期间发生的会议所需费用以外的费用均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并由乙方自行收取,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甲方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在乙方支配或管理区域内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或可归责于入住人员自身或第三人的原因除外。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4、因本协议发生或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都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上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上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本协议所列联络方式及送达地址,一方发生变动,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到对方,否则,往来函件、通告一经发出,无论收件方与否签收,均视为协议送达,发生送达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联络人:联络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