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借款人(债务人):身份证号码:借款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本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都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措施》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签订本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协议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日)利率为第五条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
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协议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有效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
利息及本金偿付措施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规定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所有贷款本息:1
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
抵押物毁损或灭失,局限性以实现本协议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借款本金,并准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2
有权对本协议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算;3
在本协议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4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第十条抵押物:为保证借款人合法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偿还借款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