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钢防静电地板承包施工协议甲方:重庆隆盛建设工程有限企业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工程1
2工程地点:松桃县花鼓大道1
3承包性质:包工包料工程数量:约950㎡;单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暂估壹拾叁万元
本协议属闭口包干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包装、运送及安装所需的有关辅料,施工和加工损耗,运送、搬运、卸货费用、成品保护费用
本协议价格为固定单价,在该协议履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本协议数量及金额均为暂定数量,工程量据实结算
4工期:得到甲方告知进场后,7天内安装结束
5工程质量原则:符合国家验收原则和有关行业规定
原材料质量原则:按照乙方提交的样品质量原则执行第二条:双方履行事项2
1甲方提供壹套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根据图纸现场采访测绘及有关规定制定详细设计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组织人员施工
2施工前,乙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测绘,在具有施工条件下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水、电由甲方免费提供
4乙方和甲方其他施工单位同场施工时如发生争议无法调解,甲方负责出面协调
5由于乙方未按国家行业原则规范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工程移交后,因其他人为损坏,其费用负责人承担
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
7乙方需提供所有主、辅材质保书及合格证,达不到行业原则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条:有关工期约定3
1因甲方设计变更等其他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四条:有关工程价款支付约定4
1本协议生效后,按如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工程安装结束后付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付款97%,一年后所有付清
第五条:保修期间及职责5
1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算起
一年内因质量原因免费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