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承包聘任协议聘任单位甲方:承包厨房乙方:根据《劳动法》及烹饪协会的有关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供共同信守执行。1、甲方将坐落于()的厨房承包给乙方做技术管理工作,职务为厨师长。2、甲方每月给乙方承包工资(44000)元整人民币(肆万肆千)元,每月(10)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假如甲方拖欠工资每日按工资总额的10%滞纳金付给乙方。3、乙方自行安排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墩子、炒锅、上什、打荷、等技术岗位工作,并自由支配工资款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否则视为违约。厨房洗碗、洗菜工有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承担工资。4、甲方抵押乙方本月10天的工资作为乙方对甲方厨房工作的风险抵押金,注:10天工资在乙方离职时甲方应所有退还。5.厨房工作由乙方合理安排,在工作繁忙时,乙方不准休假。6.乙方应组织每周一次菜品讨论会,甲方管理人员参与,在保证菜品质量的同步,不停推出新菜,视客人反应状况,甲方有监督权和决定权与否保留新菜品。7、乙方应结合节假日及酒店特殊状况,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8、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合理管理制度,假如乙方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酒店利益导致重大损害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酒店导致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9.乙方人员需遵守酒店作息时间(上午9∶30—14∶00下午16∶30—21∶00),需爱惜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试用期满或协议期满,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工资一并结算。10、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包括被褥。如对乙方人员安排的烹饪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善到达双方满意,甲方在营业期间生意红火,需增长人员或对应增长乙方工资。11、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12、乙方或乙方所属人员因工负伤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3、本协议期为6个月劳动协议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期满30日向对方表达续订意向。14、厨房出品如出现杂物如苍蝇或口味、原料不新鲜上桌,当事人付本菜品60%责任,如前台负责与厨房无关。15、双方合作第一种月为试用期,甲方有权与否留用。16、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1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步产生法律效力。18、本协议自9月23日至3月22日止。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