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居间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配件加工企业,为拓展市场,寻求与重庆企业的合作关系,为其代工翻砂件,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与重庆企业洽谈合作事宜,并同意洽谈成功后予以乙方提成作为酬劳,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详细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参与重庆企业的业务洽谈,重要谈判内容为与企业的合作方式、生产定价、支付方式等整个协议内容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重庆企业的翻沙件生产协议的最终到达
甲方应客观向乙方提供甲方企业资料及到达协议需要的有关条件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洽谈协议开始到与重庆企业签订正式的生产供应协议为止第三条、付款及支付方式1
甲方于生产协议成立并交货且收到第三方企业货款后开始计算佣金,甲方在收到第三方每笔货款后按总价(未含税销售金额)百分之五给乙方作为佣金
2佣金(业务提成)甲乙双方每(月/季度)结算一次并
,计算以第三方企业支付的货款为根据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人促成协议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未促成协议成立的,委托人不支付任何佣金
第五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协议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达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重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重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佣金总额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说、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规定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