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石材业务居间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居间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1条委托事项1
甲方计划扩大国内石材市场份额,委托乙方为各类石材的销售寻找或简介潜在客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乙方应竭力为甲方寻找或简介客户,并尽量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购销协议并完毕交易
第2条居间方的权利义务2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简介甲方石材产品的有关状况
乙方应认真完毕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协议第1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货款催收等服务
第3条居间酬劳与费用3
若乙方促成意向客户与甲方签订购销协议并完毕交易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作为乙方酬劳,此酬劳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酬劳的支付方式为现金分期支付,双方同意,此酬劳分三期支付:3
第一期:购销协议签订并收到预付款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计人民币:元
第二期:根据甲方的供应完毕50%时且收到已供应部分货款的,支付乙方(全款的%)计人民币:元
第三期:甲方完毕协议供应并且收到所有货款的(质保金除外)支付乙方(全款的%)计人民币:元
除本条规定的酬劳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劳
若乙方未能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购销协议,乙方无权规定甲方支付酬劳,乙方确认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因此甲方亦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必要费用
若甲方未能准时支付酬劳,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第4条协议的解除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