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室内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预埋套管、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他零星安装工程,详细详见施工图纸及其有关的水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的工作内容。四、承包方式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到达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原则、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以及图纸中水电的所有内容由乙方承包。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1、承包单价:A、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的构成包括协议第四条对应内容;B、综合单价为元/m2,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2、工程造价暂定为: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毕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六、付款方式水电安装至室内主体交工后付工程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30日付清余款。七、工期条款(一)、工期:动工日期:竣工日期:(二)进度计划: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同意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规定采用改善措施,采用改善措施而增长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规定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善,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他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用对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协议关系。八、质量条款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阐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原则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根据和原则。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原则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采用有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状况决定与否解除协议;甲方也可以不规定乙方采用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其他损失。3、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告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罢手续,未经验收乙方私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导致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对应责任。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告知,规定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已1000元罚款并告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对乙方按已竣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5、工程质量到达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原则。6、保修事项:竣工后六个月。九、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乙方进场时,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和质量技术交底工作,配合乙方办理进退场手续,办理有关安全、质量交底工作。2、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企业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详细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3、提供施工图一份,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生活场地、提供工程及生活用水用电。4、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5、甲方提供垂直运送设备、氧气、乙炔及瓶,其他所有物品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