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农业有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一、基本状况1、甲方将位于田地共亩,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乙方不得变化土地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限为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租金以现金支付
租金前五年500元/亩/年,中间五年600元/亩/年,后五年700元/亩/年
租金一年一付,协议期内,每年在协议期之月付清下年度租金
田地恢复押金200元/亩,从签订协议起,五年后交清,如乙方不恢复田地,押金不予退还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照协议规定收取土地租赁费
2、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调解用水、用电、用路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其产品
2、乙方在政策容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准时足额交纳土地租赁费,有义务对耕地进行有效保护
四、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私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包赔偿责任
3、如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荒芜土地和不准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五、其他1、协议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赔偿款归甲方
地上作物及其他附属物归乙方享有
2、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措施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不因人事变迁而影响协议执行,协议到期后甲方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到达一致意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