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协议书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根据协议法有关规定,签订垃圾运送协议,条款如下:一、垃圾运送期限从年6月1日起到年12月31日为止。二、垃圾运送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送垃圾,运送方式为公路运送,将到各村运送垃圾池内的垃圾,垃圾池内的垃圾由早方决定与否输送,详细运送到什么位轩等事项,由甲方规定,运送按每个垃圾池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50元。三、甲方须安排好垃圾池名单即垃圾池需清理花名册,并指定垃圾运送的地点及寄存。四、乙方须按照甲方运送规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品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五.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送费用为:一种垃圾池250元(约6立方),乙方将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开具全额运送费发票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运送费用。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垃圾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按指定期间内,将指定村屯的垃圾运达指定地。运送过程中如发生污染等问题,乙方负责处理好污染引起的问题,即清理污染,赔偿因运送污染导致的一切损失。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