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运送协议托运方(甲方):攀枝花公路桥梁有限企业长韶娄高速公路第六协议段承运方(乙方):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长韶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第六协议段部分土石方运送作业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款运送任务1、因本工程的不确定原因,本协议无确定的运送任务,根据甲方的施工总体计划由甲方确定,但必须提前7天告知乙方。2、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送数量的规定,对乙方运送任务进行统一分派、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第二款协议期限12月1日起至甲方告知乙方运送任务完毕止。第三款运送起止地起始地:根据甲方施工的需要,由甲方确定。第四款运送车辆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后八轮工程运送车辆,平货箱容量不小于18m³,需配置防尘、防抛洒装置。2、乙方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对该车辆驾驶员买有人身伤害保险不少于5万,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20万。乙方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匹配的驾驶证,并且技术纯熟,能满足甲方施工规定。如乙方车辆无以上保险,结算时甲方按每台车200元/月扣除。3、乙方在签认协议步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第五款运送单价1、运费根据乙方运送车平货箱容量(暨货箱内部长度*宽度*高度,以m³计),按如下的(单价)*(平货箱容量)计算:运送土、石方(包括建筑垃圾、废土等,不包括淤泥):起步运距0~0.5公里(含0.5公里)单价元/m³,每增运0.5公里单价增长元/m³。如0.5~1公里单价元/m³,1~1.5公里单价元/m³,以此类推。运送淤泥:起步运距0~0.5公里(含0.5公里)增长元/m³。2、以上单价包括乙方施工运送车辆消耗的所有人工、机械、材料费及乙方的管理费、税金、利润,乙方人员食宿、运送车辆放置场地等一切费用。3、运送车单价虽按照平货箱容量考虑,不过装车时必须满货箱装载,以甲方的挖掘机按喇叭为放行信号。如乙方车辆不按照甲方挖掘机信号操作,甲方有权拒绝签单,并责令乙方清退该车辆。4、乙方车辆的运送距离按照:开挖地点的里程桩号和弃土地点的里程桩号的差值计算(桩号取整米数),车辆倒车装、卸土不计,运送路线经便道增运的距离不计,如遇特殊状况需绕道行驶的可以按实际运距计算,但必须得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书面承认方可绕道运送。5、乙方车队运送前先邀请甲方至少两名代表共同将每一种车的平货箱容量测量好,并双方现场签认后补充进入本运送协议,作为结算的根据,若乙方的某运送车辆平货箱容量没有进入协议,甲方拒绝支付该车辆的运送费用。5、因本协议土方运送所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第六款结算1、按月结算,由乙方每月3号之前将上月的运送票据汇总后上报到甲方合约部,甲方在当月10日之前完毕结算。如因甲方任务加重,乙方累积未结算运送费达1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预支费用,预支比例不超过未结算费用的40%,预支款在当月结算时全额扣除。2、乙方使用甲方的柴油、机械等费用在当月结算时全额扣除。3、乙方结算的根据是盖有项目部公章并有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名的土票,其他现场签认的纸条、便条等甲方一律不予结算。4、甲方每月结算运送费用的80%,扣除运送费用的20%作为中期结算保证金,至乙方任务完毕的三个月内付清。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未及时支付下属车主的运送费用、单价太低等原因,导致下属车主与其产生纠纷时,甲方将扣留乙方中期结算保证金至乙方任务完毕后一年再支付。如一年内纠纷仍未解除,甲方有权继续扣留。第七款运送质量和安全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送起止地和运送数量完毕各项运送任务。2、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必须保证运送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第八款燃油供应1、因甲方的柴油到场价格较高(考虑到场价及5%的数量损耗后高出市场价约0.5元/升),甲方提议乙方自行购置运送车辆所需柴油。2、如乙方自愿到甲方油库加油,甲方按照业主提供应甲方的柴油到场价,数量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加油数量再加5%的损耗,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第九款协议保证金1、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