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为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我校自2222年制定了《***“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校教字﹝20222﹞号),同年启动了首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2019年举办了第二届,根据三年一评选的规定,2022年应该启动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1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人格魅力影响和引领学生
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
突出对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教学艺术、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要求
坚持面向一线、注重教学的原则
教学名师的评选旨在肯定和表彰我校第一线从事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审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学名师的标准评选,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1
承担教学任务(含实验、实训课)的专兼职教师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名额教学名师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五名
四、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崇教厚德,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无师德失范行为记录,无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原则上为我校专业带头人或优秀骨干教师,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原则上须具有10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近三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兼课教师近三年必须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但对授课学时不作具体要求)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近三年作为负责人完成市级及以上的教改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负责人立项建设教学资源库(含子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或获得教学类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积极开发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注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