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发售方(如下简称甲方):买受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申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获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构造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申明,乙方购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__元整(¥)第四条付款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步,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2、乙方采用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房款;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汇报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局限性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同意,乙方应于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