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甲方:乙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企业地址: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本协议类型为期限劳动协议。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开始,协议至年月日终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到达甲方规定的技术原则与质量规定。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小时工时制度。平均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四十小时。乙方有权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规定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对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四、劳动酬劳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局限性使乙方待工的,甲方需支付乙方的生活费用元/月。五、保险与福利待遇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第十条在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内,假如因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伤害及其他事故,则甲方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乙方正常赔偿。六、劳动协议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二)签订本协议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协议:(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本协议签订时所根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到达协议的;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协议,除遇有特殊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协议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状况确定。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六条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此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