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甲方(聘任单位):法定代表人(重要负责人):甲方地址:联络电话:乙方(受聘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络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增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任协议书并保证严格履行。一、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本协议为固定期限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新聘任人员的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第三条聘任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第四条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规定,准时按质完毕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毕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三、工作酬劳、保险与福利待遇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正式聘任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派制度、方式和原则执行。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精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酬劳。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种学期后可以享有寒暑假的带薪假期。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元/月。协议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协议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工资。第七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保险。但乙方自愿规定甲方:将为其办理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兑换成现金,每月跟伴随工资直接发放,不需要甲方为其办理保险。四、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第八条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第九条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惜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规定完毕教育教学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园的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协议。五、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的有关内容。签订本协议所根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有关内容。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第十二条乙方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协议。(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到达解雇条件的;(四)签订协议步采用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稚园工作导致重大损害的。六、其他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代签、涂改无效。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乙方:(盖章)(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