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砖购销协议甲方: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企业二分企业乙方:诸暨市牌头曙霞窑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页岩标砖(尺寸为190×90×90)2
产品的技术原则(包括质量规定),按按国标执行,乙方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检查汇报、企业资质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措施1
产品的数量:约100万块2
计量单位、计量措施:现场数量,按块计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措施:1
产品的交货单位:2
交货措施:乙方自行送货到甲方碧桂园项目现场内交货第四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
产品的价格:按0
55元/块一口价计算,同步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发票单位为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企业)
产品货款的结算:排屋砌体结顶后支付工程款的80%,剩余20%的工程款在春节前付清
第五条验收措施:1、现场实收数量为准,合格的砖才能计数
2、对原则页岩砖存在有爆肚、通裂纹的状况,现场人员有权拒绝签收,并不负责保管责任,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措施:1
甲方在验收中,假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准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准时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假如甲方同意运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运用的,应根据产品的详细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