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房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足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营业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足理解,乐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元整,小写:元
四、乙方必须准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付款方式为按年缴付
五、该房押金为元,小写:元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权为经营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私自变化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如因乙方使用不妥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面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运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变化动房屋构造,或损坏房屋的,且经甲方告知在限定期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拖欠租金合计个月以上的;十二、租赁期内,甲方无合法理由,不能提前收回房屋,如若收回必须经乙方同意按年租金的30%向乙方付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出租房屋
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十四、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第三方协议,第三方无条件遵守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