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聘任协议甲方:永恒通讯苏中华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甲方聘任乙方为永恒通讯,苏中华手机专卖店正式营业员,就聘任事宜,双方到达如下协议:1、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2、乙方须为具有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系法律容许从事销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省份证件。3、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甲方的某些有关规定,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经营理念,有较高的认识度及忠诚度,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4、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①个月,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认为对方不适应当工作应提前⑤天向对方告知。5、乙方在本店内导致商品和财产损坏或丢失均按价格赔偿。6、店内清洁随时打扫,不能乱贴乱画。7、准时上下班不能早退、迟到、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规定带着微笑服务,不得从事于与本职无关的其他活动,不能带着不好的情绪上班。8、不能动用公款下班时如数上交,不能做假账,自己赊欠的帐自己收回,本店的商品不能租借。9、甲方按乙方销售业绩的大小予以不一样的奖励,并按其规定发放工资,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费用。工资:保底+提成。工资详情:600元保底另加提成。手机提成:100元——399元提10元,400元——599元提15元,600元——799元提20元,800元——1199元提25元,1200元以上的提30元。手机号卡:移动2G卡提3元,移动全球通卡提5元,卖手机配送的号码卡和其他商品不提成,二手手机不提成。10、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搜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精确的提供应甲方。11、假如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的原因导致本店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竭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12、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而定。1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续签。1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措施定人签字:20年月日乙方签字:20年月日担保人签字: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