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签定期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财产1
甲方将位于*******厂既有厂房及附属生产办公设施、厂区内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清单为准)等租赁给乙方按原用途使用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所需的文献
第二条租赁期限二十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租赁物移交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租赁时间按移交时间开始算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
租金:第一年交十万押金,确实投资生产后,押金须反还给乙方;次年租金八万,后来每年递增5%
甲方在租金到帐之日起3日内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租金从重要租赁物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
租金交纳期限,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次年的整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护保养1
乙方必须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保值增值
房屋设备大修、平常维修及材料费用均由用乙方承担
该厂丢失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配置,费用自理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不需用的租赁物移交给甲方,由双方登记注销,但租金不变,租赁期满,所有租赁物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缺失,由乙方赔偿(以资产详细清单的价格和数量为据)
乙方租赁期届满若不再续租,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免费留给甲方
乙方投资新的生产线,租赁期满后按折旧价双方协商处理
水、电、暖、税、费等生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1
乙方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乙方在该厂内增长设施或其他项目,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出租方若将出租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该租赁协议仍然有效,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租赁形成的损失,甲方要完全赔偿
转让后第三人即成为本协议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生产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