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担保协议陕农信高保字[]第号债权人(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联络电话:邮政编码: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住所(地址):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联络电话:邮政编码:鉴于:(如下称“借款人”)和债权人(贷款人)签订了陕农信高借字[]第号借款协议,保证人乐意以其所有的财产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证责任1
1本协议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债务确定日:借款到期日,为借款人应还款金额的债务确定日
债权人提前终止、解除借款协议的,告知送达借款人之日为债务确定日
4保证的范围为:在借款确定日,借款协议项下所有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为债务确定日之日起两年
如借款展期,则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二条保证人的陈说2
1保证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或依法设置并合法存续、具有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2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达,并通过所有必须的同意、同意及授权,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保证人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献、资料及信息是真实、精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三条保证人承诺与保证3
1借款人未准时足额偿还所有或部分贷款、或对应利息时,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支付借款人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2保证人没有积极履行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账户中划收
本保证协议作为保证人同意划收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