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柱广告牌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方):(身份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为了增进XXx镇经济发展,增长新群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土地范围内建设置柱广告牌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土地状况和租赁用途甲方将座落在惠州市惠城区XXx镇Xp村,地名:XX,四至范围:东面与XX大道为界;南面与XX为界;西、北面与XX路为界;(按地图)土地合计8平方米(附地图)出租给乙方
土地用途为建设置柱广告牌1个(实际规格以立柱广告牌钢架构造图为准),立柱站用土地8平方米,广告牌空中展开90平方米
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有关土地证件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甲、方双方约定,甲方于9月30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土地,租赁日期自11月31日起至2042年11月30日止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年租金总计为¥:元
(大写:贰仟元整)
乙方应于每年11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土地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1年的租金,即¥:元
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土地租凭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协议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偿还乙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等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土地使用规定1、甲方负责提供立柱广告牌场地、施工用电和广告牌照明电源设施
2、甲方需提供土地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给乙方办理广告牌的申报审批工作(申报及建设周期为60天)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本广告牌及土地租赁范围租赁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4、甲方不得无端终止协议,但因政府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土地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