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聘任协议协议书用人单位(甲方):职工(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到达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期限不定,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工作。三、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毕工作。四、劳动时间与劳动酬劳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和卫生院正式职工同等的上班工作制,试用期间,不签订劳动协议,基础工资为每月700元,不享有其他津贴补助。试用期结束,基础工资为每月1000元,继续上班的,须签订劳动协议,甲方从次月起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并享有对应的津贴补助。协议期满不再续订的,甲方将从次月起停止缴纳乙方的保险金。2、甲方每月25日左右准期发放工资,由卫生院统一发放。发放形式为银行工资卡形式。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失的;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六、在协议期内,下列状况之一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协议:(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临时工在孕期、产假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乙方导致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状况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聘任期限内无合法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协议约定或私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任协议,并根据受损状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八、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根据需要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人(签字)(公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