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四川省建设厅制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协议承租人:出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龙门吊〔物料提高机〕的有关事宜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名称和使用地点项目名称:使用地点: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承租人将龙门吊偿还出租人之日止;未满协议日期偿还的,按协议租赁日期计算
第二条施工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一、起重机械及租金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标高(米)实际高度(米)进出场费(元/台)租赁费(元/月·台)龙门吊二、租金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按月计算租金,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租金,局限性一整月时,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金
在撤回机械前,承租人未付清租金,出租人有权拒绝撤回机械,并按实际天数继续计算租金,直至承租人付清租金为止
第三条进出场费用承租人承担租赁机械进出场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包括:运送及上下车费元、安拆费元、安监检测立案元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一、出租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人移交龙门吊,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订交接清单
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查检测由出租人组织具有对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查检测的单位进行
二、承租人偿还龙门吊时必须平整洁净、无损坏、无残缺、无掉件,并负责送回出租人仓库验收,如有丧失则按协议期满后的市面价格赔偿
第五条定金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定金元
承租人应在租赁机械进场前向出租人支付
租赁期满,定金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毁损灭失赔偿后,余额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六条机械设备管理一、租赁的机械由承租人人负责机械设备管理
施工机械操作、安装拆卸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二、承租人要对机具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保养检查;假设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故障自己